究竟工程质量如何, 说到底它可是关乎人命的重大事情。山东身为建筑大省, 这些年来工程建设的规模始终非常大, 而《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恰恰是用来约束各方主体行为的那根强硬的尺子。不少人对于这部条例的理解仍旧停留在“出了事才想起来去翻一翻”的阶段, 事实上, 它针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直至建设单位都有着极为具体的要求, 谁要是踩线谁就要担责, 白纸黑字都写得明明白白的。
山东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设单位有哪些要求
工程项目的发起方常常是建设单位, 而建设单位同时也是受益方, 然而条例针对它的约束可并没有丝毫减少。不少人觉得建设单位只要负责出钱便可以了, 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的, 条例清晰地规定建设单位不可以随意去压缩合理的工期, 也不可以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去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设备。这一条在现实当中是特别容易被忽视掉的, 原因在于赶工期、降成本所带来的压力通常就是从建设单位传导下去的。
较为关键的是, 条例作出规定, 建设单位必须依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若未办理, 便不得开工。存在一些项目, 为了争抢进度, 在施工的同时补办手续, 这在山东当下属于明确的违规行为。并且, 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 “首要”这两个字的分量, 业内人士都明白, 一旦出现质量问题, 首先找建设单位问责, 接着再顺着链条往下追查。
施工和监理环节如何落实条例避免处罚
在工程领域里, 施工单位毫无疑问是工程质量最为直接的执行操持者, 而条例针对施工期间过程所提出的要求, 细致入微到了令众人头疼懊恼的程度, 举例来说, 一定要依照经过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去开展施工操作, 绝对不可以擅自去对设计进行修改变动, 绝对不可以偷工减料, 对于钢筋使用时的粗细情况, 以及混凝土标号是否足够达标的情况, 这些在检验检查过程当中都是必定会进行检查的项目内容, 一旦被检查发现实物质量与设计文件不相符合的状况,相应的处罚并非仅仅是罚款这般简单了事, 还极有可能牵涉到停业整顿的情况, 甚至进而降低资质等级。
监理单位该角色于条例里被放置得极重, 它并非甲方的“自家之人”, 却乃是独立的第三方监督者, 监理工程师被要求必须针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 且要形成书面记录, 现实里不少监理单位秉持省事之念, 仅实施签字走过场般的行为, 在山东当前的执法检查环节极易被发觉。条例还赋予监理单位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责令整改乃至暂停施工的职权, 倘若监理未曾行使此等权力, 一旦出现问题同样需承担连带责任。
到底而言, 条例的落脚之处并非在于罚取, 而是在于防范。山东在这几年的时间里, 针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变得愈发严格, 检查的频率特别高、处罚的程度很大, 已经并非是过往那种仅凭“整改一下便可以”的宽松情形了。对于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以及监理单位来说, 与其在事后的时候去托关系、找门路, 倒不如在平常的时候就将条例的要求逐一条款地落实到岗位之上。质量管理的核心从来都不是应对检查, 而是要使得每一道工序都能够经受得住时间的检验。哪个将条例看作一回事, 哪个便能够于工地上睡得安稳, 睡得踏实。
